对律师开庭下传票吗(律师发信息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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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律师开庭下传票吗?

对律师开庭下传票吗

对,但只是针对被告人的。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起诉后法院会发出传票给被告,通知其到庭应诉。那么,如果案件涉及到了辩护人,是否也要向被告人下发传票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试行)》第十二条规定: 审判人员应当将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法律适用及相互关系等告知当事人。

也就是说,对于律师而言,除了被动的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外,还可以主动的向法院申请阅卷、调查取证、参加庭审活动。而作为法官,也需要通过上述方式,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从而做出相应的裁判行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案件没有涉及律师,也应当对律师送达相关的文书。

当然,如果是涉及了刑事犯罪,则另当别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问题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提出。"由此可见,对于该类案件而言,需要控辩双方进行质证的证据是固定的,也就是所谓的"事实清楚",所以不需要再进行举证证明了。